在開展ISO 9001標準審核工作時,如果對企業內審活動的審核存在不足,會造成企業內審工作質量下降,影響企業QMS運行的有效性。下面筆者以某企業內審中開具的一個不符合項,舉例說明企業QMS內審活動中存在的問題,并借此強調需對受審核方內審活動予以關注。
在某次針對生產企業的內部審核時,內審員開出以下不符合項:基地9號展廳2層會議室裝修竣工驗收報告不符合國家標準;抽取基地自行車柵改造項目,竣工驗收報告不符合國家標準,不符合《建筑工程資料管理規程》。筆者認為這次審核存在以下問題:
一、 內審員對法規不了解
1.法規標識不準確
我國目前運行的《建筑工程資料管理規程》有多個地方標準,審核員應書寫成“DB11/T 695-2017《建筑工程資料管理規程》”,以適用北京地區。
2. 法規適用性不當
依據DB11/T 695-2017 《建筑工程資料管理規程》1.0.2條款關于“本規程適用于北京市行政區域內新建、改建、擴建建筑工程資料的管理”的要求,可以判定《建筑工程資料管理規程》的適用對象是“改、擴、建”項目。“改、擴、建”與“裝修”的基本區別在于:“改、擴、建”施工前應得到規劃部門的批準;而“裝修”不需要規劃部門的批準。
依據DB11/T 695-2017 《建筑工程資料管理規程》3.0.8 條款關于“建設單位應在工程竣工驗收前,提請城建檔案對工程檔案進行預驗收,取得《建設單位竣工檔案預驗收意見》,列入城建檔案管理部門接收規范圍的工程檔案,應在工程竣工驗收后6個月內移交”的規定,DB11/T 695-2017 《建筑工程資料管理規程》不適用本次內審企業的維修工作,用“不符合項”不妥當。
二、 內審員對ISO 9001標準理解不透徹
1.不符合項不規范
既然企業內審包括ISO 9001標準,就不能違反ISO 9001標準的各項要求。內審員開出不符合項應寫明不符合,寫成“不符合《建筑工程資料管理規程》的要求”,過于籠統,不能讓受審核部門自己去找不符合的條款去。
2.內審活動應尊重企業管理規定
以“不符合《建筑工程資料管理規程》的要求”為例,內審員應首先關注企業有無內部的相關管理規定,如果企業內部沒有相關的管理規定,而直接讓部門執行法規要求存在不妥。
各類法規均是標準性要求,沒有明確企業內部“5W1H”的內容,沒有職責分配,直接執行法規要求,不符合ISO 9001標準5.3條款關于“最高管理者應確保組織相關崗位的職責、權限得到分配、溝通和理解”的要求。
3.對內審活動不了解
在內審活動中,應存在以下幾個方面:
(1)存在“符合”與“不符合”情況
符合是指審核證據符合審核準則。例如:產品終檢合格后,放行銷售,符合ISO 9001標準8.6條款關于“在策劃的安排已圓滿完成之前,不應放行產品”的要求。
不符合是指審核證據與審核準則存在不符合時,可以提出不符合項并要求整改。例如:產品未做檢驗就放行予以銷售,不符合ISO 9001標準8.6條款關于“在策劃的安排已圓滿完成之前,不應放行產品”的要求。
(2)存在與準則符合性以外的情況
沒有不符合——沒有發現與準則存在不符合情況。例如:使用模具來生產批量沖壓件時,質量大綱只提出首、未件檢驗和過程抽查的檢驗方式,過程中的沖壓件不是100%檢查,就是“沒有不符合”。
改進會更好——審核員提出改進要求,認為對工作會有更好的作用。例如:使用模具來生產批量沖壓件時,質量大綱只提出首、未件檢驗和過程抽查的檢驗方式,如果能100%檢驗會更好。
以本次內審中體現的:部門沒有執行DB11/T 695-2017《建筑工程資料管理規程》,沒有違反企業內部管理規定,也不適用DB11/T 695-2017《建筑工程資料管理規程》規定范圍,這就是“沒有不符合”。
4. 當受審部門不接受不符合項時,應妥善處理、溝通
當受審核方不同意審核員觀點時,審核組應依據標準條款和不符合事實,努力爭取最大共識。特別是對主管部門及專業審核時,內審員更要避免非專業、非客觀的主觀意向指導,避免給工作造成不必要的損失。
5.不恰當地要求按法規運行,會造成不良后果
企業內部裝修活動存在簡繁不一、費用不同等情況,內審員可能認為存在“更好”的效果,但不能一味強求執行DB11/T 695-2017《建筑工程資料管理規程》,否則會加大企業內部裝修的運行成本。
通常情況下,企業是否執行DB11/T 695-2017《建筑工程資料管理規程》是由企業內部的維修主管部門來識別、策劃。QMS主管部門應依據ISO 9001標準4.1條款關于“組織應確定與其宗旨和戰略方向相關并影響其實現質量管理體系預期結果的能力和各種外部和內部因素”的要求,組織進行外部門因素識別。再依據6.1.1條款關于“在策劃質量管理體系時,組織應考慮到4.1所提及的因素要求,并確定需要應對的風險和機遇”的要求予以考慮。依據8.1b)條款關于“組織應通過策劃產品接收準則實現對過程實施控制”的要求進行策劃運行。
綜上所述,企業內審運行不當,會有損ISO 9001標準體系的建立與運行,會給一線生產增加不利因素。雖然是企業的內審行為,但從外審角度來看,若對內部審核存在的問題不能如實指出來也不行,應依據ISO 9001標準9.2.1條款關于“組織應組織內部審核以確認符合ISO 9001標準要求”的規定運行。
若太強調把內審混入其他企業管理審核,進而弱化ISO 9001標準內審效果,對ISO 9001體系的運行是不利的。
針對內審中可能存在的不良因素或效果,筆者建議在外審活動中關注內審活動的適宜性和規范性,以強化并推動ISO 9001標準體系的規范性運行。
來源:《中國認證認可》 2019年第1期